第一部分 竞赛规程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1日-11月9日
二、竞赛目的
竞赛项目检验参赛选手的计算机网络的拓扑规划能力、IP地址规划能力、设备配置与连接能力、调试能力、故障排除和验证能力。
三、竟赛时间
12月5日晚上6:30,时长为120分钟
四、竟赛地点
工程训练中心四层 网络综合实训室
五、竞赛方式和内容
(一)竞赛方式
选手以个人方式参加比赛,选手为信息系学生。
(二)竞赛内容
1.根据大赛提供的比赛方案,读懂实际的工程项目文档。
2.网络配置部分
根据给定项目需求,完成计算机网络的拓扑规划、IP地址规划、设备配置与连接、故障排除和应用的接入与测试等。本部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在模拟软件上完成计算机网络规划、配置和故障排除,Cisco Packet Tracer模拟软件具有同时模拟大量网络设备的功能,利用Cisco Packet Tracer在有限的时间内考察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及对网络运维的全局认知和把握能力。参赛学生将在模拟软件上完成规定需求网络的拓扑规划、IP地址规划、交换机配置、IP路由规划、连通性验证和故障排除等工作。
六、竞赛规则
1.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得离开比赛场地。
2.项目竞赛所需的硬件、软件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不得使用自带的硬件、软件。
3.参赛选手迟到超过10分钟不得入场。
4.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
5.竞赛结束(或提前完成)后,参赛选手要确认已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参赛选手在提交完成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七、评分方法及奖项设定
(一)评分方法
在Cisco Packet Tracer上实现设备的配置,并将设备配置文件存为文档,以文档为主来实现评分。采取分步得分、累计总分的计分方式。各环节分别计算得分,错误不传递,按规定比例计入总分;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有不服从裁判裁决、扰乱赛场秩序、舞弊等行为的,由裁判长按照规定扣减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记0分。
(二)奖项设定
根据参赛选手的得分,进行排序(总分相同名次并列)。设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八、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选手向相应赛项裁判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裁判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裁委会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高职组赛事仲裁工作组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1.大赛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申诉复议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第二部分 技术文件
一、竞赛要求
(一)竞赛委员会工作人员
1.忠于职守,努力工作,全心全意为参赛选手和裁判员服务,提供良好的竞赛环境和条件。
2.遵守竞赛纪律和规则,保证公平公正,不以权谋私。
3.违反规定,给竞赛带来恶劣影响或造成严重损失的,将给予必要的处理。
(二)裁判员
1.遵守裁判规则,尊重参赛选手,维护竞赛秩序。
2.在执裁过程中,排除可能来自各方面的干扰,杜绝不正当行为。
3.违反裁判规则,营私舞弊,将受到批评或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裁判资格。
(三)参赛选手
1.服从指挥,文明礼让,体现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竞赛精神。
2.严格遵守竞赛规则,不得违规作弊。如发现作弊将视情节扣分,严重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3.竞赛中如发生争议,现场以裁判为准,重要事项以仲裁组裁定为准。
二、赛场环境
竞赛组委会为每个参赛选手提供1台计算机、Windows XP环境,安装文字表格处理软件Office 2003、cisco packet tracer5.3.3等常用软件、
三、竞赛技术平台
竞赛组委会提供以下软硬件环境,构成竞赛技术平台,供竞赛队使用。
型号 | 数量 | 提供方 |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 1 | 承办单位提供 |
Microsoft Office 2003 | 1 | 承办单位提供 |
cisco packet tracer5.3.3 | 1 | 承办单位提供 |
四、安全操作
1.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规范,不得私自外接电源。
2.安装调试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设备,由于选手撞击造成设备或器件故障的,不提供更换设备或器件。
第三部分 竞赛须知
一、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内容,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2.参赛选手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参赛队按照赛程安排和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
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前抽取赛位号,并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
4.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进入竞赛场地,对现场条件进行确认并签字,按统一指令开始竞赛。
5.竞赛连续进行,选手休息、饮食及如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6.参赛队须按照竞赛要求及程序提交竞赛结果及相关文件,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标记。
7.竞赛结束时间到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参赛队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裁判员记录比赛完成时间。
8.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若因选手个人原因出现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保留竞赛资格,累计其有效竞赛成绩;非选手个人原因出现的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由裁判组做出裁决,可视具体情况给选手补足排除故障耗费时间。
9.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竞赛。有作弊行为的,参赛选手该项成绩为0分;如有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10.参赛队完成竞赛并提交结果后,应对赛位进行清理、对设备进行整理并恢复到初始状态;大赛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清点工具、设备等,参赛选手签字确认;工具、设备损坏的,须有实物存在;工具、设备丢失的,参赛选手照价赔偿。
第四部分 竞赛操作流程
一、竞赛准备
参赛队于正式比赛前一天于指定地点进行抽签,抽取比赛工位,并熟悉比赛场地。(具体时间与地点请参阅竞赛指南)
二、竞赛检录
参赛选手须在竞赛开始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等候检录。如果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以上未进行检录,视同放弃比赛资格。
三、等候竞赛
参赛选手检录完毕后于指定休息室候赛,等候期间不得离开休息室。
四、正式竞赛
听候裁判长指令,参赛队进入抽取的工位,由裁判发放竞赛任务书,在统一指令下开始正式竞赛。
五、提交竞赛成果
各参赛队应按任务书的要求把设备配置文件及相关文档存放于相应的文件夹内。
六、退出竞赛场地
比赛结束后按指定的路线退出竞赛场地。如有参赛队提前结束比赛,不得提前退场,应按工作人员的引导到指定地点等候至规定的比赛时间到方可离开场地范围。
七、查询比赛成绩
按照组委会规定公布
比赛成绩,具体查询方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