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0名
2、战斗员岗位180名
3、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20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产党,热爱消防,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服务消防建设事业。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首次招收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执勤消防车驾驶员放宽到45周岁以下,具有专业技能等级或有特殊岗位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当具有初中(含)以上或同等学历。
5、身体条件符合《职业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福建省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应无纹身。
6、无被治安(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不记录。
7、个人征信良好。
8、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应聘人员必须持B2证(含以上)、驾龄5年以上且目前驾驶与证件相匹配车型、驾驶期间无责任事故。
三、岗位职责
1、战斗员岗位,主要负责基层队站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24小时驻勤。
2、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主要负责基层队站消防车辆驾驶及维护保养工作,24小时驻勤。
四、福利待遇
1、试用期满,战斗员每月工资不低于4000元,执勤消防车驾驶员每月工资不低于5000元,工龄工资逐年递增,兵龄可折算为工龄。
2、入职满一年以上,享受年终5000至10000元绩效奖励,缴纳社保“五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战斗员、执勤消防车驾驶员月休假10天,未休按照每天50元给予补助。在职期间,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婚假、产假等,工作满一年以上享受带薪年度休假。
4、在队期间,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统一配发被装及标志服饰。
5、每年享受职业健康体检。
6、在职期间可聘任为队伍管理骨干,可参加学历提升、B2驾驶员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员招录报名。连续入职满三年,子女入学、入托享受优惠待遇,予以优先安排照顾。
联系方式
单位: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中街1389号(SOS儿童村旁)
报名邮箱:ptxfzzb@163.com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
莆田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